創辦人不懂技術要如何找合適的技術合夥人?

技術合夥人應該拿多少股份呢?小公司小團隊利用公司股份來吸納人才,這個不太靠譜。

在創業開始就把很多股份分配出去,必定會對以後發展造成影響。將來找產品、營運的人,前期這個技術合夥人的股份都會成為對比標桿,如果後進來的人認為自己的價值不比技術合夥人低,股份卻少得多,團隊就會很不穩固。

開始承諾得很高,到了融資這步,還能否兌現,創始人也沒法保證。風險也與股權成正比,持多少股份,不僅與貢獻要成正比,與承擔的風險也成正比。

新創公司: 技術合夥人的迷思

  • 1 技術合夥人不會自以為是的「號稱技術合夥人風險最大」,而是風險巨大,尤其是初期加入的技術合夥人。
  • 2 技術合夥人感受到的巨大風險,絕非什麼心態問題,而是活生生的現實問題。
  • 3 技術合夥人和其他普通合夥人所面對的風險大部分是相同的,當然不同崗位也會面對不同的問題。
  • 4 普通合夥人和創始人屬於不同的角色,面臨的風險的差異性是客觀存在的。

基本有以下幾種背景

  • 1 互聯網行業創業
  • 2 技術合夥人參與了產品最初版本的開發,直到獲得天使投資、A輪投資;而非獲得投資后才加入團隊。
  • 3 技術合夥人有一定項目經驗,具備實現技術開發的能力,而非邊做邊學的新手。

下面是我個人的一些感受

1 首先要確認創始人值不值得你去追隨。對創始人的人品、心胸、修養、視野和各種能力,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另外也要考慮創始人的可塑性和發展潛力。
創業夥伴間關係的緊密程度接近夫妻,雙方的缺點會暴露的很明顯,併產生激烈的衝突。所以要有心理準備,並考慮好底線,在什麼情況下應該義無反顧的走人。

2 技術合夥人和創始人之間,應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去劃分相應的權利,承擔對應的責任和風險。
從我個人的經驗看,技術合夥人參與創業的風險比創始人更高。如果說技術合夥人不願承擔風險,那是因為他承擔的風險和獲得的收益、權利不對等。

a 創始人不斷的吸收夥伴的能力,技術合夥人不斷釋放個人能力

創始人在和夥伴、團隊、投資人、用戶的交流過程中,從他人身上不斷吸收能力,能夠借助他人的助力去成就自己。
技術合夥人在一個比較成熟的公司時,有水平相當的同事、更厲害的大牛,能從他人身上獲到提升。在新創公司只能釋放個人的技術積累去成就團隊和項目。你也能獲得技術的提升,因為你會遇到各種新的問題需要去解決,但這些收穫來自於你個人的努力,而非其他夥伴。你還需要不斷的把個人能力分享給技術團隊,去提升團隊的水平。

b 個人發展平台的風險

創始人在創業過程中,只要不是太差,拿到天使、A輪的融資,就能在創投圈積累一定人脈,通過社群媒體和傳統媒體的宣傳擴大個人聲譽。即便項目後續失敗了,也能在其他企業、風投、或者其他創業團隊獲得不錯的職位。
作為技術合夥人,從成熟企業進入新創團隊,平台有所下降。由於開發進度的原因,參加各類技術會議、論壇、社交場合的機會更少,你的人脈可能反而縮小了。一旦創業失敗,你能否回到創業前同水平的企業、同水平的職位,是個未知數。
所以,一定要想清楚,技術合夥人是個苦逼的崗位,並且沒有主角光環

c 權利、責任不對等,技術合夥人不應承擔其他人產生的風險

創業失敗,90%以上的原因來自創始人。多數項目的失敗,來自團隊用人的問題、管理混亂、商業模式不清晰、產品方向性的失誤,而這些問題基本是創始人錯誤的決策導致的。有些創始人,在重大決策上基本不給技術合夥人話語權,要求技術合夥人只管技術實現,那麼,因為決策失誤導致的項目發展的挫折、失敗、瓶頸等問題,憑什麼要求技術合夥人一起共同承擔責任?技術合夥人只能承擔他應該承擔的部分責任,比如技術選型、產品質量。
舉個例子,一個項目前9個月都在走彎路,第10個月才走上正確的方向。創始人應該只拿1個月的工資。但技術合夥人前9個月把創始人提出的各種不靠譜的需求方案都實現了,即使做的是無用功,責任也在創始人,沒有理由讓技術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

d 責任和貢獻的劃分不明晰

由於新創企業一般沒什麼管理經驗,順利的時候是誰的功勞,出現問題的時候是誰的責任,基本說不清楚。
但有一部分責任認定非常容易,就是出現bug或優化不夠導致用戶體驗不好,一定是技術合夥人的問題,跑不掉。很多時候,由於需求隨意變更,需要反覆改動程式碼,引起程式碼不穩定容易出bug,需要負責的還是開發負責人,而不是產品經理或策劃。新創企業一般測試人員和測試資源都不足,產品質量非常依賴於開發者的對程式碼架構的優化、查殺bug能力和責任心。
但如果產品用戶的回饋比較好、數據漂亮,最後功勞很難落到技術合夥人頭上。
我的直接感受是,新創團隊的技術合夥人,實際上是創始人的試錯工具。創始人雖然對產品有非常獨特理解、有很好的創意,但這些在發布產品獲得市場回饋前,幾乎都是空想,沒法驗證正確性。好的創意未必是完善的創意,因而在開發過程中經常反覆修改需求,增加的開發成本只能由技術負責人承擔。
比如,每次產品上線前,我基本會提前5天到一周提交測試版,讓測試人員測試,讓創始人(產品經理)和產品策劃試用,開始幾天很少得到回饋,直到上線前一兩天,創始人忽然說要改需求。結果可想而知,重新開發功能,重新測試,產品延期上線。就這種搞法,創始人居然在團隊會議上說,」我們的開發進度還不夠快,開發效率要提高「。
另外,在最開始的小團隊,每個人都要當幾個人用。技術負責人除了開發,還幾乎是半個產品經理。一般創始人承擔產品經理的角色,但他給出的需求策劃和設計方案通常只是個大概,具體交互流程不夠細化,細化的也未必合理。這些設計上的漏洞和空白都需要開發的時候去修補。技術合夥人工作,除了開發,還經常要考慮交互、視覺、測試等方面。因此,技術合夥人對產品邏輯、流程和各種細節的熟悉程度要遠超過創始人。技術合夥人會對產品產生巨大的感情,由於各種因素不得不離開項目的時候,最大的糾結就是無法割捨親手從零開始創造的產品。但是,產品的成功最終會多半歸功於創始人的創意有多nb,而技術合夥人似乎只是沒有犯錯。

e.人的風險

對於創始人來說,最大的風險就是項目能否成功。
而對於技術合夥人,項目的成功與否只是風險之一。另一層的風險在於,成功了你也未必能得到多少好處。卸磨殺驢,在中國的創投圈,並不罕見。
雖然在決定參加創業的時候,你就應該對創始人的人品有所評估。但人的各種不確定性,像地震一樣無法預測。
名義上技術合夥人有股權,實際上只是期權,需按年成熟。新創企業各種變數、不確定性,每年能否正常拿到股權,說不清。
如果團隊的決策權、財務權、人事權都不透明,創始人一手獨裁,你會因為無法看清未來,感受到巨大的不安全感。你甚至沒有技術團隊的控制權,不知道你唯一得力的助手,明天是否還在身邊。

我在做技術合夥人的兩年間,感受到的是之前任何時段都沒有的累。這種累不是因為工作量多大,而是各種不確定性導致的心累。沒有計劃或者隨意變更的計劃,你不知道下個月要做什麼,甚至下個星期要做什麼。除了你之外,產品、策劃、行銷、管理都可以不靠譜,出了錯就說「試錯」,只有技術必須靠譜、必須不犯錯。
在創業團隊里,技術合夥人就是個沙僧。唐僧每天絮絮叨叨,不知道在念什麼經;孫猴子可以飛來飛去,不知蹤影;肥豬可以不時開個小差,偷個葷、泡個妞;技術永遠是挑擔子的苦逼。

基於以上的幾點,根據我個人意見,回答題主的問題

1 技術合夥人的初始股權不應低於創始人的股權1/5,並且不應低於其他後續進入的合夥人。

在新創企業,股權變現非常困難,很難說有多大經濟價值。但體現了合夥人在團隊的重要程度。
我不同意「在以後招進來的做行銷、產品、管道的人沒有一個比技術合夥人更不重要」,進入團隊的時間即體現了合夥人的重要程度。 在產品原型開發出來之前,基本不會招專門的行銷、管道合夥人(通常由創始人兼任),因為之前設想的產品還沒接受驗證,可能根本沒有推廣價值。是創始人的策劃創意+技術合夥人的技術實現,造就了一個具有推廣價值的產品,否則,後續的推廣、行銷都沒有意義。
另外,先加入的合夥人承擔的風險要大於后加入的。根據加入時間的先後順序,合夥人拿到的初始股權應逐漸遞減。
「後續進入的合夥人股權太少,導致團隊不穩定」。這不是技術合夥人的問題,而是要建立合理的股權機制。比如,留有足夠的期權池;建立股權退出和回購機制;建立根據貢獻調整合夥人股權的機制,類似對賭協議。

2 該不該出資?如果創始人要絕對控股,技術合夥人基本不用出資。

一般情況,創始人再怎麼牛,他的貢獻也不可能超過技術合夥人的2倍,但創始人的股權遠高於技術合夥人的2倍,可以理解的原因是,創始人出資了,技術合夥人沒有出資。 按我個人的想法,如果技術合夥人的股權低於創始人的1/2,不用出資;高於創始人的1/2,應當適當出資。

3 工資拿多少?

雖然一般來說,拿股權的合夥人只能拿正常工資的70%。但應區別對待,如果你之前在穩定的公司,有一個不錯的職位,跑去新創公司會面臨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沒有必要在薪酬上委屈自己(除非你已經財務自由了,不在乎錢)。在創業企業,加班加點是個常態,你更沒有時間陪伴家人,如果薪資待遇低於以前,家人肯定會有意見。創業是個長期的過程,沒有家人的支持你也很難堅持下去。
所以,薪酬至少要和之前持平。如果公司財務比較緊張,可以:

  • a 讓公司先按月支付70%,剩餘部分等公司財務寬鬆了,再補齊。
  • b 或者,可以少拿工資,但少拿的那部分折算成股權。

創業公司一般給技術合夥人多少股權?
該不該讓技術合夥人出資呢?

很多做技術的人上來就說做技術的風險最大,失敗了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云云。好像其他人失敗了就不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似的,好像其他人在創業過程中就不會投入時間、金錢、巨大的機會成本,又好像技術合夥人在創業過程中就不會積累人脈和資源似的。

如果把自己當做一個碼農,那當然是碼沒了就什麼都沒了。但是如果把自己當做一個CTO,你需要的就不只是碼碼的能力,還有管理、人脈、資源。

所有號稱技術合夥人風險最大的人,大都只把視線放在了自己身上,或者僅僅是把自己當成了一個碼農。

不過話說回來,做技術的人這種心態是很常見的。就好像他們覺得一個銷售每天跑出去和客戶吃幾個小時的飯,在辦公室每天就是跟客戶打電話扯淡逗樂,而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碼程式碼,銷售簡直不創造任何價值,不配繼續留在公司,自己才是公司的核心支撐一樣……

關於股份

技術合夥人是一個很特殊的角色。他的價值在項目初期是比較重要的,因為是項目表現形式的實現者。但是,技術合夥人的重要性在項目走起來會急劇下降。因此,第一點要明白的是技術合夥人的股份應該進行長期的考慮攤薄來看。

一個創業團隊股權是有限的,在以後招進來的做行銷、產品、管道的人沒有一個比技術合夥人更不重要。而你招進來的第一個人,不管是技術合夥人還是其他合夥人(通常是技術合夥人),會成為以後的人比對的標桿。如果後進來的人感到自己的價值大於技術合夥人很多,而拿到的股權卻少很多。那麼這個團隊就會很不穩定。所以,第二點要明白的是,要考慮到以後加進來的人,給技術合夥人合適的股份。

另外,技術合夥人通常都很不願意承擔風險。項目拿到投資之前不願意全職出來做,出來還想要保留好的工資甚至更高的工資,參加項目基本不願意出資。任何事情的收益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承擔的風險和收益成正比,對於前述恨不得將自己的風險降到零,讓創始人背全部風險的「技術合夥人」,其實本身就把自己當做了一個趁火打劫的早期員工,有想要多少股權呢?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三點,不僅貢獻要與股權成正比,承擔的風險也要與股權成正比。

所以,表面的問題是技術合夥人加入應該拿到多少股權,而核心的問題是技術合夥人在團隊里的長期價值有多大,與其他重要成員相比的價值有多大,他承擔的風險有多大。

現在一般給技術合夥人的股份在15%以內,低至3%的也聽說過。有一些想創業的做技術的人,張口要20%+的股份,不出資,投資到位后再全職,投資到位前還要工資!對於這樣的朋友,只能說發展空間太遼闊。

等到投資到位了,項目獲得了投資人的認可,風險大幅降低、估值上千萬時,來了一個技術合夥人兩手一攤要20%的股權。相信任何人作為創始人都不會願意。這就跟技術合夥人同其他創始人一起打拚把項目推到了B輪,來了個營運高手,張嘴要20%股權,別說20%,要10%你們會願意給嗎?

提出要20%+股份的技術合夥人可以自己想一想,如果你的股權高於你的價值,那麼團隊發展到後期必然會因此而分裂,或者將你替換出去用更低的股權和薪酬來請更有價值的人。不知很多技術合夥人有沒有聽說過A team和B team?當你對面坐著的創始人毫不猶豫扔出25%股權給你,讓你加入時,你是否該冷靜想想,這樣隨意的決定會不會是有以下原因:

1)這是一個技術驅動的項目,我長期來看真的那麼值錢!

2)這個創始人是個SB。
3)我會在他換B team時被請出去。
當然,這個說法適用於非技術驅動型項目、非完全由幾個做技術的人發起的項目。

關於出資

對於一個團隊來說,一般的道理就是出錢又幹活是股東,拿錢幹活是員工。技術合夥人可以以自己的時間和能力折價作為出資,創始人也在拿自己的時間和能力折價作為出資,甚至還有自己的資金。所以說,不願出資只願拿所謂的技術換股的技術合夥人,最好拒絕。

不過,對於技術合夥人這個前期很重要、自我保護意識又很強的物種來說,也有一種折中的出資占股計算方案:
技術合夥人所占股份=(技術合夥人月薪*為項目工作的時長 - 技術合夥人領取的報酬 + 技術合夥人的出資)/公司現在的估值

例如,一個技術合夥人年薪50萬,項目沒有拿到投資時估值100萬,他無薪、全職為項目工作一年,算作出資50萬。那他拿50%是理所應當的(當然創始人也要同樣無薪全職來做這件事)。

很多人認為只有創業才能賺大錢。

創業這條路是99死一生。而未來其實是一個專業化的時代,如果你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強項,就可以擁有合夥人的收入,但只承擔打工者的責任。

整個大趨勢,越往後,公司越來越成為一個平台,在上面很多專業人才相對零風險創業。

但是也就帶來了一個問題,也就是題主的提問,技術合夥人,或者說做事的人,該拿多少股份。

個人認為,合夥要講明白,合夥人做不做事,並且股份要偏向于做事的人。

只出資金的,可以打個對摺拿到財務投資的那部分股份。

比如說,你做事,出20萬,他不做事,或者只做一點,也出20萬,那麼就可以你75%,他25%。

要給做事的人信心。

尤其像做事不出資,出資的不做事,然後55分,這種情況很不健康。

做事的人如果有信心,可以向出資人借一部分錢。比如投資50萬,做事的人出20萬(借),獲得70%股權,出資人出30萬,獲得30%股權。

如果做事的人不敢承擔20萬的風險,出資人也沒有必要出50萬陪他玩。

總結: 風險與可預期收益本該成正比。

多方面因素,比如創始人老闆是否技術背景出身,技術合夥人是否頂樑柱,技術合夥人加入的時間等都有關係。

作為CTO,從自身評估以及從第三方融資機構關注點,粗略給個區間,僅供參考。

其中的「大技術」指的是技術合夥人除了公司的市場銷售方面,其它的產品、研發、項目、服務、質量等方面都要負責那種。

聯合創始人CTO,股權10~25%
聯合創始人CTO,並負責**「大技術」**,股權20~40%
前期加入的職業經理CTO,股權0~5%,期權3~5%
中期加入的職業經理CTO,股權0~3%,期權2~3%
後期加入的職業經理CTO,股權0~1%,期權1~2%

合夥說第四期:創業公司究竟給技術合夥人多少股份合適?

給技術合夥人的股份,絕不能多於20%,你同意嗎?

新創公司與技術迷思?

    1. 堅決不要和「不懂技術」的創始人在一起!?
    1. [為什麼你根本不需要個技術合夥人?!
    1. 如何看技術合夥人比創始人承擔更大的風險?

首先,按公司法規定,技術入股不能超過股份有限公司的20%。

即使不是技術入股的形式——

長期考慮

小公司小團隊利用什麼公司股份來吸納人才,這個不太靠譜。在創業開始就把很多股份分配出去,必定會對以後發展造成影響。

將來找產品、營運……的人,前期這個技術合夥人的股份都會成為對比標桿,如果後進來的人認為自己的價值不比技術合夥人低,股份卻少得多,團隊就會很不穩固。

且開始承諾得很高,到了融資這步,還能否兌現,創始人也沒法保證。

風險也與股權成正比

持多少股份,不僅與貢獻要成正比,與承擔的風險也成正比。碰到過一些想創業的做技術的人,張口要20%+的股份,不出資,投資到位后再全職,投資到位前還要工資!

看價值而定

其實並沒有一個確定的值該是多少,首先還是看創業做的事情是什麼,哪方面驅動,才能看技術在團隊和公司里起的作用。

按照個人提供的價值而定,通常5%-30%都是正常的範圍,但是也有例外的,比如可替代性較強(通過招募就能解決但是一時找不到人)的技術人員可能比例就會低一些,而有特殊經歷**(**負責過某個成功的項目,而本次項目又與之前項目的相關性很高)的就會多一些。

志同道合最重要

多少可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找一個志同道合,覺得跟你能成功的合夥人。

要多少股份取決於他對於你這個項目能夠成功的認同感有多少。

技術驅動 or A/B team被踢出?

截圖來自 MBA 智庫

我的建議是錢要拿到位, 股份隨意了, 對一些創業公司而言。

創業,圖現錢直接開價到正常工資,股份不要,公司能做大,自己也是個主管,干一半垮了,工資上也沒吃虧。

打算搏個未來,就別糾結眼下這點工資,做大了10%都噎死你

event value proposition

第一種方式:給技術合夥人項目股份的80%

看到80%的股份是不是頭腦風暴就已經開始了,創業者瘋掉了,技術合夥人牛逼了,到底是誰賺到錢了!這肯定是不現實的!但是卻有這樣的例子,知乎有分享一個故事說: 一個互聯網創業者項目投資100萬,卻花掉80%的錢去找了一個牛逼的技術合夥人,當大家都以為他瘋掉了的時候結果卻成功的拿到了天使輪。事情的真假我們先不討論,就從這個報道上來看可以說創業者是找到對的技術合夥人了,同時也證明了這個技術合夥人是多麼的牛逼。

其實我個人也不是很讚同花這麼多錢來找技術合夥人,從自身的利益出發不是每個創業者的創業資金起步都高,而且這樣的風險是很高的。假如是你找技術合夥人一來就說我給你80%股份估計都要嚇跑好幾撥的人了,不用說其他的首先肯定是對你這個項目就表示懷疑了。

第二種方式:給技術合夥人項目股份10-15%

這樣的股權分配就比較的合理了,無論對技術合夥人還是創業者都能夠接收,探碼技術團隊採用這樣的方式已經成功合作了體育O2O領域,婚嫁O2O,旅遊自媒體。我覺得這樣的股份分配就比較的合理。

這樣的合作方式有那些優勢?

站在技術合夥人的角度來看:

是對技術價值的一種肯定,讓他們更加的富有激情工作。
也讓技術合夥人有合作創業的感覺,不再是只拿工資的員工。
增加對企業的信任度。
站在互聯網創業者的角度來看:

是對技術合夥人價值的認可,只有認可才會給予股份。
讓創業項目更快的完成產品設計上線,進行下一步的營運。
增加對企業的歸屬感和忠誠度。互聯網創業技術合夥人的流動性很大,而影響最大的都是利益的因素,採用分配技術合夥人合理的股份,可以增穩定性。

第三種方式:乾股

技術合夥人能夠接收乾股,我覺得有2種可能:

  • 第一,他是你的朋友,但是這樣的朋友有多少呢?現在的社會親兄弟都要明算賬,更何況朋友呢?
  • 第二,他是不要錢白乾的,他不在乎錢,但是這樣的人在現在的社會有,估計也是屈指可數。

以上是從與互聯網創業者接觸當中的體會,在這三種合作方式我更讚同第二點,就是給技術合夥人10-15%的股份,因為這樣的股份形式在很多創業者當中都很成功的開展起來了,而且也得到不錯的反應。

參考:互聯網創業中技術合夥人股份分配的討論

技術合夥人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角色,他的價值在項目初期產品研發階段比較重要。但是隨著產品的完善,技術合夥人的重要性在項目中急劇下降。因此,應該把技術合夥人的股份按照長期考慮來看。

一個創業團隊股權是有限的,除了給技術合夥人團隊的股份,還要考慮後面做行銷、產品、管道的員工股份。如果給技術人員過高股份,後進來的人覺得自己價值大於他,而拿到的股權卻少很多。那麼這個團隊就會很不穩定。所以,在給技術合夥人股份時,要考慮到以後加進來的人。

另外,一些技術合夥人通常都很不願意承擔風險,項目基本不願意出資。出力不出資激勵的效果不足,將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相當於讓創始人背全部的風險。任何事情的收益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承擔的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不僅貢獻要與股權成正比,承擔的風險也要與股權成正比。

**上述問題的核心要素是:技術合夥人在團隊的長期價值有多大,他承擔的風險有多大。**根據股加加股權激勵設計的實操經驗來看,技術占股最好不應超過20%,並且必須出資,和公司利益綁定在一起。

**實名反對高票答案說的技術合夥風險巨大,尤其是初期加入的技術合夥人。**對於任何人來說,不更新自己的技術和學習就必然被社會淘汰,之所以說技術人員風險巨大,是因為技術人員長期投入到某項產品研發中,一旦失敗,沉沒成本巨大,因為你的技術已經跟不上行業最新技術水平。這不過是沒有保持持續學習引發的自身問題,並不是公司原因。

**關於出資,股加加建議在股票和現金之間彈性調配比例作為薪酬。**比如高現金和少股票,少現金和多股票。這個可根據公司需求進行約定,沒有統一標準。

比如小米早期的對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就是在高現金和少期權,少現金和多期權進行自由選擇,當時大多數員工就選擇了高現金+較少期權的方案。

當時雷軍允許員工自己掏錢投資,每人封頂30萬元人民幣。當時公司一共70多人,差不多60個人掏了錢,總共投了1400萬元。

據報道,小米總裁林斌也曾自掏腰包買公司股票。小米的幾名聯合創始人基本都持股3%左右,而林斌持股13.3%。

小米股權激勵並非一刀切降薪,對薪酬的設計會充分考慮實際情況,不影響現實生活狀況。

只要真正把團隊利益捆綁在一起,才會有戰友、同甘苦共患難的感情,才能真正起到激勵作用,一旦精於計算如何將自身風險降到最低,從而全身而退,乾脆就別創業了。

Wirtschaftswoche

有多少創業者在創業成功後卻黯然下台,被迫離開自己一手開創的公司,就連蘋果電腦的創辦人史蒂夫‧賈伯斯都曾被蘋果給掃地出門。創業者若是不懂得如何掌握股權結構,那麼創業成功之後很可能就淪為打工仔。

能夠碰到策略投資人應該是好事,雖然可能會被干涉很多事情,但是換個方向想,策略投資人能夠協助以及檢視團隊發展的走向,而且當團隊一直沒有進步,策略投資人給出的建議及提點說不定會成為讓團隊突破瓶頸的關鍵。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開出合理的溢價,並讓投資者同享合理的投資報酬率。

一、核心團隊內部股權分配

1. 實質公平重於形式公平

核心團隊內部股權都平均分配不是好的分配方法,因爲這表示沒有任何人能做最後決策並對決策負責,變成多頭馬車或意見分歧。

股權分配應實質公平,而不是形式公平,實質公平主要考量的包括每個成員各自投入多少資金、時間以及具備的技術或人脈等資源。不用達到完美的公平,只要達到大家能接受也能維持團隊向心力就可以了。

2. 金錢投資、時間投入、技術或人脈等資源

創業團隊內部的股權比例,最主要因素包括每個人的金錢投資多寡、時間投入程度(全職或兼職)、擁有哪些能幫助公司發展的技術(尤其是核心技術)、人脈(例如業務開發、行銷、公關、技術人才等人脈)等資源。

如果是公司的 CEO,通常是團隊組織者和構想發起人,理論上也是在金錢投入、時間投入和技術等資源組合貢獻很多的,因此股份也最多,當然肩負的責任也最大。另外,如果其他共同創辦人的股份太低,也同樣會出問題,因為未來潛在報酬差距太大。

3. 固定薪資和股權

股權比例也會和薪資有關。股票反映的是現在對未來價值的預估,但未來的價值能否兌現完全是未知數,目前拿的股票也不是現金,因此持有股票也表示持有風險。如果團隊中有的人資金壓力較大,需要領一定水準的薪資,那他的股權是可以少一些的,因為領現金的人承擔的風險較小,而持有資產大部分是股票卻沒什麼現金收入的人所承擔的風險較大,當然可領多一些股票。

因此股權分配也會和是否有領固定薪資和領多少有關。若是給早期員工普通股或選擇權,也同樣可以用這原則衡量待遇,如果薪資較少,可用股份補償。

4. Vested shares

創業團隊成員可能有人離開,也可能有新人加入,如果股票在一開始就定了比例,那發生這種變動的時候就會很麻煩。因為可能離開的人還持有很多比例的股票,新加入的人沒有多少股份,整個結構就會很扭曲。因此像是美國的新創公司通常都會有 vested shares 的設計,也就是創業團隊領取股票是逐年獲得特定股份比例,等到幾年過後才會領到完整的股份。這樣如果有人要離開,未來的股份就不會屬於他,而可以分配給新加入的人。將股分拆成四年,每年分配 25% 股票是很常見的做法。在這種設計下,即使團隊成員變動也不會對公司股權結構有太大影響,進而衝擊營運狀況。

二、與投資人的股權分配

1. 資金和其他資源

投資人帶來的價值應該要超越金錢,金錢是糧草,但能創造價值的是執行團隊和能帶來營收的資源,例如業務人脈、關鍵人才等。因此在計算分配股份時,也不能只考量投資金額大小。若投資人能帶來更多業務成長機會,值得讓出更多股份;若是投資人帶來的僅有資金,那可以再衡量比例多寡。

2. 每輪出讓比例

一家新創公司有可能需要不只一輪的融資,因此必須留下空間讓未來的投資人進場。如果在一開始讓出太多股權,未來就很難讓新的投資人進來。那比例要怎麼抓比較好?有個在 Quora 上的資訊可以參考:一般而言種子輪會讓出 10%~25% 股份,A 輪讓出 25%~50% 股份,B 輪大約 33%。

如果有投資人在一開始就要求很大比例股份,例如 50% 以上的股份,那就要極為小心了,因為這一輪之後大概很難再找到人投資,而且也會失去公司的主導權。

3. 善用可轉換公司債

和投資人談投資金額和股份很花時間,因此也可靈活運用可轉換公司債作為募資工具。也就是說投資人可先用借貸的方式注入資金,未來這筆款項可轉換為股票,這樣可讓公司先存活,借款者在未來也可成為投資人。這種方式在國外很流行,台灣在政府推出閉鎖型公司結構後,閉鎖型的新創公司也可採用此種方式,否則原本一般公司要發行可轉換債門檻較高,不易實施。

4. 控制權和股權分離

股權可以不直接等同控制權,閉鎖型公司可以透過特別股的設計,一方面保障投資人的資本,另一方面又能保障核心團隊在公司的經營控制權(也就是董事會的表決權),這同樣也是適用於閉鎖型公司結構。

以下提出幾種減少稀釋的合理訴求:

1. 技術作價佔技術股

可要求適當的技術作價金額當作技術股 ,但 可能會有贈與稅或技術作價評估的問題 ,執行上需要作適當的規劃。一般來說技術股落在 10%~30% 的範圍,但這樣的做法未來增資時仍會有股權被稀釋的問題。

2. 合理的經營紅利

一般投資者大都認可團隊的重要性,所以當公司有盈餘時,先提撥局部紅利獎金給團隊,剩餘的再按照股權分配是可以接受的條件。一般提撥比率落在 15%~30% 是合理的要求,通常這部份獎金會列入公司的費用。

換句話說,雖然自己的股份被稀釋了一部份,但另外擁有 15%~30% 的盈餘分配權,合計起來仍是合理的,不過要注意的是,這部份的獎金是給所有的經營團隊,一般來說總經理及董事長合計至多佔四成以內,其餘應分配給經營團隊及員工 。

為了讓股東及員工利潤分配取得平衡,雙方訂定一個合理的 KPI 目標, 按照目標達成率提撥紅利獎金提成比率,一般獲利愈多提成愈高是廣為投資者接受的,這樣是雙贏的辦法,員工努力獲取更多的獎金,股東也因此獲得更多的利潤。

如果能事前規劃,將紅利獎金依幹部的重要性分配適當的權數(可保留局部權數當作追加調整或給新進員工),儘量透明化,讓員工預知自己可佔獎金的多少比例,更可達到激勵的效果。

3. 發行較低價的新股給員工

在適合的時機發行適當股數的較低價新股,優先供員工認股,要求大股東局部或全部放棄認股,一般來説是投資者是可以接受的。

4. 約定以定額投資報酬率買回

如果很有把握未來一定會賺錢,又不會有現金流短缺的問題,可約定在一定期間內有買回股權的選擇權利,買回價格則按約定的年投資報酬率計算,一般來說 10%~20% 以上的年報酬率才有吸引力。

這是一種減少被稀釋的方法,但必須在投資前事先約定,最好是投資者的主動要求,如果事後因為賺錢不想分享給投資者才由創業者提出,那時就有過河拆橋的感覺,缺乏飲水思源的概念。

5. 半投資半借款的方式

為了讓股權不要一下子被稀釋太多,可以考慮設計半投資半借款的模式,也就是說一半的錢當做投資佔股權,另外一半的錢當作借款,借款的部份約定一段期間後還款,加計約定的利息,當然比例也可以是四成或六成借款,比率視雙方需要而訂。這種方式通常需要創業的負責人個人背書保證,當然會有還款的壓力,但也相對的給投資人有更大的信心投資,是一種不錯的方式。

6. 變相的員工認購權辦法

三、資本市場

許多企業都視上市櫃為企業發展的重要階段性目標,所以大家經常會認為要達到上市櫃的條件應該很困難,其實不然。但即使能符合上櫃規定,但若資本規模太小,上市櫃後萬一有人覬覦,不必花太多錢就能吃掉公司,經營權很容易就會易主,除非大股東盡量控制不讓股票流通,但若是如此,上市櫃就失去了意義,所以在打算要上市櫃前這點得要先考慮清楚。

如果就連資本額不夠大的上市櫃公司都未必有能力捍衛公司的所有權,那就更別提規模更小的新創公司了。不幸的是,創業者通常最缺乏的也是錢,才會給野心家打開了奪取之門,而這些手段通常在平時就已默默地在進行,一旦等到時機成熟時,一切就都來不及了。

創業者為要避免創業成功卻淪為打工,除了要有創業的本事外,更要懂得股權規劃之道,才不會最後才發現,到頭來所有的努力原是一場空。

1. 即使借錢也要投資自己

有些創業者一心只想讓投資人出錢,自己卻不願承擔財務風險而投入有限,還自以為是的認為可以利用別人的資金來壯大自己,抱持這樣的心態,企業遲早是別人的。

當每次需要增資時,創業者若對自己的經營有信心,就應該盡全力投入資金,即使借錢都要投資自己。有不少創業者在前幾次增資時,由於不願承擔太多風險,持股就已經所佔無幾了,以後當然就更別提了。

在初期幾次的增資中,能夠盡力的維持高持股比率,相對所需投入的資金較小,卻對未來的幫助很大。只要企業是持續正向發展,愈早投入的資金就能獲得愈多的利益,就愈有能力捍衛股權不被稀釋。

2. 利用技術股來增加股權

如前所述。

3. 賣老股認新股

當公司前景看好時,大多會溢價增資,就是以超過十元面額的價格來增資。溢價愈高就愈能幫公司籌到更多的資金,但股本卻不會膨脹太大,這樣股權就不會被稀釋太多。

若投資人以相同的投資成本,而將其中部分資金以高價購買創業者的老股,其餘資金則以十元認購現增新股,創業者賣掉老股後再以所得資金去認購現增新股,這樣更可以拉高創業者的持股,不致被稀釋太多,也是方法之一。只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公司創立時的股份,在一年內是不能轉移的。

4. 尋找其他資金管道

企業發展需要錢,創業者若不熟悉財務,找位熟悉企業融資的財務長來幫公司做資本結構規畫,可幫企業找到適當的融資管道,也可減輕增資壓力。另外政府也有不少研發補助或是研發貸款可申請,例如科專計畫或是SBIR等等,都是企業可以獲得資金的管道。